各县(市、区)纪委,市直、开发区纪工委,各市直单位、驻市单位、市属国有企业纪委(纪检组):
当前,正值高考、中考录取升学季和毕业季,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弘扬清风正气,现就党员干部借子女升学毕业之机违规操办宴席借机敛财和违规参加“升学宴”、“谢师宴”有关要求重申如下: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纪律规定,坚决做到“六严禁”:严禁借子女升学毕业之机,以“升学宴”、“谢师宴”等各种名目宴请亲属以外人员,收受其赠送的礼金、礼品;严禁以任何形式通知本单位、本系统人员或管理服务对象参加任何人举办的“升学宴”、“谢师宴”及以毕业聚餐等为名弄虚作假、巧立名目的“升学宴”、“谢师宴”等各类活动;严禁委托或授意、暗示他人代为通知或操办“升学宴”、“谢师宴”;严禁使用公款报销或利用职权向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转嫁应由个人支付的操办宴席、子女入学等费用;严禁用公车接送子女入学、游玩;严禁参加除亲属之外的各类升学毕业庆贺活动及送礼金、礼品。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担当意识,对本单位党员干部特别是涉及子女升学毕业的党员干部进行预防教育,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要用好监督举报平台,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着力发现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借机敛财问题。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无视纪律、我行我素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形成有力震慑。要对因不传达、不提醒导致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借机敛财问题突出或造成严重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和领导干部的责任。
中共晋城市纪委办公厅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