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南说明
2013年市级重点科技计划项目,按照《晋城市科技研发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精神,遵循突出重点、择优支持、创新机制、竞争分配的原则,采取竞争性方式,择优实施一批与我市经济发展紧密相关的科技产业化项目,为进一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高新技术产业、新兴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实现“一争三快两率先”战略目标做贡献。
二、本年度支持方向
2013年重点科技计划项目主要支持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现代煤化工、现代农业等领域以及近两年被列入省市重点工程的产业化项目。
(一)新能源领域
以太阳能光伏、太阳能热利用、新一代生物质能源等关键技术、装备及系统研发为重点,加强促进新能源应用先进适用技术的实施,加快高效太阳能、生物质能源产业化。
(二)新材料领域
加强纳米材料、新型建筑材料、新型有机纤维和高性能无机纤维等非金属材料、LED材料及其器件等新型材料的技术开发,推动新材料向产业化发展。
(三)装备制造领域
支持开展煤机、化工机械、铁路装备等制造业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支持冶铸一体化节能环保研发,推动产业发展由单纯的加工制造向研发、生产、成套、服务一体化转变。
(四)现代煤化工领域
围绕“气、醇、烯、苯、油”五条主线,支持煤炭高效洁净利用化工技术,煤层气高效开采及洁净转化利用技术,煤基合成油制备技术,煤化工节能工艺研究,开发精细化工新产品、新工艺技术。
(五)现代农业领域
围绕农业增产增效、农产品加工工艺提质、功能产品开发以农产品附加值提高,农业产业链延长促进农业产业化。
三、资金构成及分配方式
2013年度用于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的资金总额为110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本级科技研发专项资金。项目立项执行《晋城市科技研发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每个领域申报项目少于3个项目的,该领域项目退出竞争性立项支持范围。
四、申报内容
申报应按照本年度支持领域要求提供以下内容:
(一)晋城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晋城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简表;
(四)相关附件。
必备附件: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2012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2012年1月以后注册企业不需提供)、2012年度审计报告、项目负责人技术职称资质证书、特殊行业生产许可证、环保批准文件或环评报告。
其它附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省级以上创新型试点企业证书、民营科技企业证书、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知识产权证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省级以上农业科技示范园区证书、省级国际合作基地证书、省级科普基地证书、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证明文件、产学研合作协议等。
五、申报条件及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相当研发实力和工作基础,并能为项目任务的完成提供必要的条件和资金保障的企业。
(二)申报项目必须是指南规定的相关领域,不在范围内不予受理,申报时务必写清项目所属领域。
(三)各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年龄在65周岁以下的科研或管理人员,并有3年以上与项目相关的工作经历。
(四)每人只能申报主持一个项目。目前正在主持承担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人员,不得申报主持本年度计划项目。
(五)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1-2年。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项目申报简表,需在晋城市科技信息网下载。申报时相关附件应与申报资料一块报送,必备附件必须齐全,缺一不予受理。
(六)申报信息的填写,务必真实、准确,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三年内不得承担国家、省、市级科技计划。
(七)2011年之前承担有科技项目并已经超过完成期,但未予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企业今年不得再次申报。
六、申报方式
本年度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采用网络 (晋城科技信息网网上申报系统 http://xmsb.jckjj.gov.cn)申报与文字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申报纸件材料要求用A4纸打印,一式四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经县(市、区)科技局初审(市直单位可直接申报)后,报送到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3份,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1份。
七、申报时间、联系方式
2013年8月13日至2013年9月10日18时,在此时间段内,申报系统24小时开通。纸质材料于9月13日前按要求报送过期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晋城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工业科 2198230; 农业科2198413;
计划成果科2198958; 法规科2198230;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2028268)。
网络申报技术咨询:晋城科技信息网站(2025811转8014)
晋城市科学技术局 2013年8月12日
|